

靖江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历史遗留项目清算返退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655号)等文件要求,已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预收款的建筑工程项目已完工未办理专项资金预收款清算返退手续的,请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按照有关规定抓紧来靖江市工信局办理;尚未完工和尚未开工的项目,请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且无正当理由的,结余资金统一上缴国库。
联系电话:0523-84862375;0523-84863772
办理地点:靖江市人民中路127号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股
特此公告。
靖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9日

来源:靖江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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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微靖江】专项资金历史遗留项目清算返退!靖江人月底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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