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场交通事故,
肇事电摩没买保险
,伤者索赔无门。
这事,最后怎么解决的?
事故受伤,治疗后索赔碰壁
原告马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经治疗终结后就损失赔偿事宜与肇事方协商,可
对方迟迟不肯合理赔偿
,马某便
将肇事驾驶员起诉至靖江法院孤山法庭
。
一个细节,牵出案中案
案件由审判员倪伽任、法官助理郭璐、书记员潘银珠组成的审判团队负责。
收案后,团队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敏锐发现一个关键细节:肇事车辆登记所有人与实际肇事者不一致——二人系叔侄关系,
车辆实际登记在肇事者侄儿名下
。
为全面厘清案件事实、准确界定侵权责任,团队决定依法追加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本案共同被告。
找人难,历经多轮寻访
可追加程序推进之初便遇难题:车辆所有人始终处于失联状态,电话无法接通,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均无回应。
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主动担当,多次往返车辆所有人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辗转社区、村组核实信息。历经多轮寻访,终于成功联系上车辆所有人,完成应诉材料送达与案件事实补充核查。
起初只愿赔 200 元
案件审理初期,
肇事方态度消极,仅同意承担 200 元赔偿费用
,与马某的实际损失差距悬殊,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审判团队坚持法理情并用,一边向两名被告耐心释明法律规定,厘清责任边界,
明确告知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
;同时充分倾听难处,以真诚沟通纾解当事人对立情绪。
最终赔了 23000 元
经过多轮释法沟通,两名被告终于主动提出愿意与原告协商赔偿事宜。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
23000 元
。协议签订当日,
被告当庭以 20000 元现金加 3000 元转账的方式,全额履行了赔偿义务
。


“ 真的没想到能这么快拿到全额赔偿款!” 拿到赔偿款的马某激动不已,连连道谢。
提醒:车借给别人,出了事你也要担责
很多人以为,车子借给别人开,出了事就与自己无关了。
其实不然。根据法律规定,车主把车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车主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特别是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情况下,风险更大。
所以,车子不要随便借,出了事可能 ” 连带责任 ” 跑不掉。
靖江人,你们遇到过交通事故索赔难的吗?评论区聊聊👇
来源:靖江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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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微靖江】借车肇事只愿赔 200 元!靖江伤者无奈将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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