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靖江】江苏202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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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决策部署,统筹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着力稳定扩大就业和推动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统一政策规定,近日,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
2025
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每年省统计部门确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后,都要相应调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省四部门通知明确,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

2476

2

元执行,下限标准按

4952

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关系每一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和长远保障。
按照
政策
规定,职工以
本人
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标准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公布的缴费
工资
基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

为最大限度减轻
部分
参保单位及职工当期缴费压力,
省四部门通知
明确
:
对于因缴费
工资
基数
上下限标准
调整
产生
的
补
差部分,参保单位及职工
可
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分次或一次性缴清。在此期间,不加收任何滞纳金和利息。

缴费
工资
基数
上下限标准
调整后,我省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继续
加力落实,形成稳定就业和促进社保的良性互动。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等多项补贴。今年
1-8
月,全省已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1.6
亿元、稳岗返还
19.1
亿元、社保补贴
29.28
亿元,有力支持了企业
稳岗扩岗
和劳动者
就业创业。

参保人员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拨打
人社服务热线
12333
、医保服务热线
12393
、税务服务热线
12366
,
或
到
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
税务部门
服务大厅
咨询。

来源: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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