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江苏省人社厅发布
关于2025年国庆期间
有关社会保险经办期的公告

根
据国家2025年国庆假日安排,为保证各地业务有序开展,经研究,现将2025年国庆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期明确如下:
一、
10月1日至10月8日国庆假日期间业务暂停受理。
二、将
10月9日调整为申报期
,网上服务、柜面业务正常开展;
10月10日至11日为
结算期
,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月9日至10日为结算期。
来
源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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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微靖江】业务调整公告!事关靖江人的社保!
正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