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江市渡江实验小学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现将2025年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
1
学校施教区
以新洲路与通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新洲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
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自身原因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业主,其适龄子女入学,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
2025年7月20日
。
0
2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
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出生的儿童,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03
招生办法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继续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少年等可以按时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
1.
现场报名流程
(
1
)领取报名号
本校
施教区内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于
7月19日上午8:30—11:00
到学校
南门卫
(渡江路98号)
领取报名号。
(
2
)送审有效材料
在报名号规定的时间内,由一名家长(建议由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家长参加,孩子无需到校)携带有效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前准备好原件),从学校南门进入,根据指示牌引导,到
食堂一楼
先扫码填写相关电子信息,然后排队送审有效材料。
2.
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其他说明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
2025年7月19日—7月20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
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
综合楼三楼教导处
填写审批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并公示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安排进校就读;
(2)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安排进校就读;
(4)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与、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
报名咨询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咨询电话:89105811,13625182066(陈老师)
04
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规范书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
1
招生原则
1.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0
2
学校施教区
1.以西环启航转盘为起点,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西路向西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启航转盘。
2.靖城街道办友仁村、龙王村、进步村。

0
3
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2.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七年级)。
3.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学校审核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确认。
0
4
招生办法
在我校施教区服务范围内,进行现场报名。
1.时间:
7月19日—7月22日
拿号:
上午7:45
登记: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2.地点:
拿号:
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门卫。
登记:
至和楼一楼(学校大门东侧)
3.顺序号审核登记安排【见附件1安排表】
由一名家长按照顺序号审核登记安排表上的指定时间段,带全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登记审核(自备透明材料袋,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0
5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 2 )新生出生证;
( 3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
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2.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
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3.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
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
(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
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
,并经
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所有有效佐证材料明细详见附件2】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
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5)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自身原因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业主,其适龄子女入学,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6)
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特别提醒:学生监护人提供的材料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一致,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入学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教育部门将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用虚假材料骗取的入学资格,教育部门将视情核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0
6
其他相关事项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7:30)
2.现场报名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用
正楷
书写,做到
一
字不少、
一字不多、一字不错
。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现场报名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
(所有原件和复印件)
,从学校门卫处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4. 报名咨询电话:
13809011663 陈老师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实验学校天水分校
2025年7月16日
附件1

附件2
无产权证住宅所需材料
一、学生信息相关材料
1.新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一年级新生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监护人(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作为新生入学的房产所有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房产所有人与新生的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交)
①本人关系(本人户口簿);
②父(母)子(女)关系(新生出生证、户口簿,父母户口簿、结婚证,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③祖孙关系(祖辈的户口簿、父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④外祖孙关系(外祖辈的户口簿、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新生出生证、户口簿,户籍号一致或有关联);
二、入学依据房产材料
1.房产所属证明材料
①原始拆迁户的拆迁证明原件(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房产交易期间的买卖合同和交易凭证(收付款凭证、银行交易流水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上涉及到的人员信息需完全一致)。
2.房屋使用证明材料
近半年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缴费凭证、网络费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相关的运营公司营业厅出具的加盖公章及责任人签字的流水(带*为必需材料)。
靖江市城北小学2025年招生通告
2025|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人民路。


招生流程
1
1.线下登记

①报名时间:
7月19日~2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30
②登记地点:
城北小学前楼一楼东录播教室
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仔细查点,勿遗漏),按先后顺序排队登记审核材料。
1
2.网上报名

①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学生父母。
②同时产权人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条件①②同时具备)
网上报名渠道:
渠道一:下载“泰州通”APP,市民注册实名认证后,找到“阳光招生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渠道二:下载“苏服办”APP,进入泰州站点,找到“网上报名”服务即可使用。
特别提醒:线上填报信息务必细致,做到准确、规范,上传相关图片清晰。
网上报名未通过,请根据短信或电话通知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


线下登记提供材料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请仔细查点,勿遗漏。)
1.适龄儿童信息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5)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如,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①外祖父母的户口簿;②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③新生出生证、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适龄儿童三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2.房产信息材料
(1)商品房(以下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2)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拆迁协议。
②结算清单。
③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物业费缴费发票。
②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③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④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⑤社区居住证明。
(4)自建房及生产队
①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
②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融合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地址:靖江市纺织西路,联系人:曹青,联系电话:15952633660);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其他须知
1.从城区幼儿园毕业,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房的学生,其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于2025年7月25日—7月27日到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2.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2025年7月19日—7月22日到相关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3.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5.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6.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徐老师 18136820219
咨询时间:7月19日~2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30


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用正楷书写,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家长来校后,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4.因学校门前马路正在修建,请尽量选择绿色出行,注意交通安全。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
5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
5
年靖江市
城北
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01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02
学校施教区
根据省、泰州市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今年我校施教区范围。具体如下:
1.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小学部
(1)以真武河与渔婆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渔婆港(靖广路),沿渔婆港向北至北三环,沿北三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煤矿路,沿南煤矿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北二环,沿北二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东北环,沿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
(2)孤山镇李王村、王庄村。

2.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初中部
(1)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江平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渔婆港(靖广路),沿渔婆港向北至北三环,沿北三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北至南煤矿路,沿南煤矿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北二环,沿北二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东北环,沿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人民路(城北桥),沿人民路向南至江平路。
(2)孤山镇李王村、王庄村。

03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04
招生办法
1.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自身原因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业主,其适龄子女入学,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
2025年7月20日
。
2.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凡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学生 ,于
202
5
年
7
月
1
9
日
—7
月
2
2
日
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
凭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登记
,逾期后果自负。
也可使用“
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
”线上报名,方法及流程另行发布。
05
所属施教区认定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学生信息材料(小学):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房产信息材料(小学、初中):
1.商品房(以下三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①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权证/商住房网签备案合同。②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③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④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
2.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拆迁协议。②结算清单。③社区居住证明(居委盖章、签字)。④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3.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社区居住证明(居委盖章、签字)。②物业费缴费发票。③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④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每次交易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⑤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4.社区、村组(队)自建房
①社区(村委会)居住证明(居委盖章、签字)。②自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③水卡、电卡,2025年1月至6月的水电费发票。
06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0523-89166107
一年级:吴老师
13951166665
七年级:孙老师
13814463458
咨询时间:
8:30—11:00、14:00—17:00
07
特别提醒
1.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3.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家长须按顺序分类整理好原件及复印件。因下列情况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自负:①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户籍、房产(不动产)证等必备材料的;②提供的材料不真实;③不按时报到注册的。
靖江市城北实验学校
2025年7月16日
附件:靖江市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扫码查看)
靖江市城中小学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招生方案通告如下:
一
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和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刘村桥),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沿人民路向北至骥江路。

靖江市城中小学施教区见图黄色部分
二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
2019年8月31日
前(含8月31日)
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
招生办法
01
报名方法
网上报名:
使用“
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
”,线上报名方法及流程请关注“
靖江教育
”微信公众号,并按相关说明操作。
现场报名:
时间:
7月19日~7月22日
(8:00~11:00;15:00~18:00)
地点:城中小学
西门
(东兴街)
进
,
至二号楼
,根据工作人员引导完成报名。
四
入学登记时须出具的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医学证明;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自身原因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业主,其适龄子女入学,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
2025年7月20日
。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
其他情况
1. 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2. 从城区幼儿园毕业,在城区无合法固定住房的学生,其监护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于
2025年7月25日~7月27日
到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
3.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
2025年7月19日~7月22日
到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4.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6.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六
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递交材料,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线下报名截止时间:
7月22日18:00
)原则上由一名监护人携带材料来校办理,天气炎热,家长尽量不要把孩子带到学校,请理解配合。
2.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一次,不要重复多次填报。
3.学校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录取结果,请家长关注公众号相关信息。
4.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23-84812053
联系人:陆老师、何老师
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城中小学
2025年7月17日
靖江市新桥城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方案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新桥城实验学校制定2025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阳光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01)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适龄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严禁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2.严禁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3.学校依据政策、结合实际,按照标准班额,实行计划招生。
4.坚持零择班原则,学生进校后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均衡分班,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督促阳光分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02)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
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毕业的小学生,我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凡就读于新桥城实验学校小学部的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七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03)
招生方法

1
小学部
1.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到学校线下报名;2.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进行线上报名。
2
初中部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使用原六年级班级群统计报名并采集相关信息。统计完成后,统一导入“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拨打联系电话现场进行报名。

(04)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在新桥企业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幼儿园就读三年的证明(如素质报告书)、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或社保证明)等。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止到2025年7月20日。
2
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办理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在新桥企业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暂住证、小学就读六年的证明(如素质报告书)、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或社保证明)等。
注:
融合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鼓励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施教区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安排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至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地址:靖江市纺织西路,联系人:曹青,联系电话:15952633660)。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会实施仲裁。

(05)
报名时间与地点

1
一年级
线下报名时间:
7月19日—7月2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2:00-5:00
2
七年级
线下报名时间:
7月20日—7月21日
上午7:00-10:00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拨打联系电话现场进行报名。

(06)
咨询电话

新桥城实验学校
小学部
孙主任15861009101
新桥城实验学校
初中部
刘主任13605261301
梁书记15850862270
温馨提醒:
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新桥城实验学校
2025
年7月16日

莲沁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招生对象
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莲沁小学施教区儿童。
莲沁小学施教区的确定、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以及施教区范围,详见“靖江市城南办事处中心校”官方微信公众号7月16日《城南办事处中心校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报名登记时间
7月19、20日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进行学校现场验核登记,经审验符合登记条件,现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报名流程
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交由学校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四(3)教室: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大(1)、大(2)班符合登记条件学生;
四(4)教室: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大(3)、大(4)班符合登记条件学生;
四(5)教室:城南办事处长盛幼儿园符合登记条件学生;
四年级办公室:其他学生。
报名资料提供
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及长盛幼儿园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出生证;
3.幼儿发展报告书。
非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及长盛幼儿园适龄儿童,但在施教区有合法固定住房的、有户籍的,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2.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3.非本地居民,无自有住房,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本区域单位工作证明及施教区合法典租合同证明材料。
友情提醒
1.本次为入学登记,不是报名,不需要交报名费,也不需要学生到场。
2.为保证登记工作快速有序,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3.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4.8月31日,学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方能报名注册。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2025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招生对象
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儿童。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的确定、学生所属施教区的认定以及施教区范围,详见“靖江市城南办事处中心校”官方微信公众号7月16日《城南办事处中心校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报名登记时间
7月19、20日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进行学校现场验核登记,经审验符合登记条件,现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报名流程
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交由学校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一楼办公室(南门):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大(1)、大(2)班符合登记条件学生;
一楼办公室(北门):其他幼儿园符合登记条件的学生。
报名资料提供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出生证;
3.幼儿发展报告书。
非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适龄儿童,有户籍的,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出生证;
3.幼儿发展报告书;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友情提醒
1.本次为入学登记,不是报名,不需要交报名费,也不需要学生到场。
2.为保证登记工作快速有序,由一名家长携带相关材料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3.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4.8月31日,学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报名注册。
靖江市城南新区中学2025年招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根据《靖江市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靖江市城南新区中学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依据政策、结合实际,按照标准班额,实行计划招生;坚持“零择班”原则,实行均衡编班、平行编班,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
二、招生对象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
靖江市莲沁小学、江阴
-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2025年7月毕业的六年级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
三、招生时间、办法及要点
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
7月19-2
2
日
上午
8:30—11:00
报名地点:城南新区中学
教学楼一楼教室
。
特别提醒:由
一名家长
携带
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指引到相关教室。
四、报名材料提供
1.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4.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5.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房屋买卖协议、水费电费缴纳流水);
不能提供上述
4、5两项材料的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需另外提供
6、7两项
原件和复印件:
6
.监护人经商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经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纳税证明材料等);
7
.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
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
2025年7月
20
日。
五、施教区
八圩村、八圩居委、宝丽广场、长盛花苑、晨阳小区、城南大院、城南花苑、城南世纪广场、鼎新村、公所小区、火炬村、江澄苑、江防村、江峰村、江语天境、莲沁苑、六圩村、水墨江南、四圩村、万都小区、五圩村、欣元小区、扬子英伦、溢馨苑、映月春风、渔业三分公司、玉兰公馆、中桥村、怡庭公寓
六、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徐老师
13814467088、吴老师 13961015390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00 下午2:00—5:0
七、温馨提醒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报名时,所填写《靖江市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学生监护人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入学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教育部门将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用虚假材料骗取的入学资格,教育部门将视情核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城南新区中学
2025年7月17日
江市生祠初级中学2025年招生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
2025
年
生祠
初级中学初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
“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
2025
年小学毕业,具有
生祠
镇常住户口或监护人在
生祠
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口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方式:线下报名
2.
报名时间:
7
月
20
日
3.
报名地点:
生祠
初级中学教学楼七
1
教室
4.
工作时间:上午
8
:
30-11
:
00
,请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四、报名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自建房手续(自建房土地证、房产证均可)、拆迁安置协议、房屋买卖协议等);
3.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4.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房屋买卖协议或不少于半年的水费电费缴纳流水;
5.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需提前准备好居住证、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户口簿、租房合同;
6.
原就读小学毕业证。
注:以上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所有材料须带原件到现场审验,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以备学校存档。
五、其他相关事项
1.
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
每位学生由一位监护人进校报名,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材料审核通过后需要填写学生信息表。
3.
学生监护人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入学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教育部门将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用虚假材料骗取的入学资格,教育部门将视情核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咨询电话:
周
老师
15295280699
刘老师
13921737839
咨询时间:
7
月
20
日
8
:
30-11:00
靖江市生祠初级中学
2025年7月17日
滨江新区越江小学2025年新生登记公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发布以下新生登记公告。

一、登记区域
以虹兴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东至罗家桥港,沿罗家桥港至长江边,沿长江边向南至新长铁路渡口,沿新长铁路向西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西至东环。
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不作为登记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

二、登记对
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登记办法
携带有效材料于
2025年7月19日—7月2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到越江小学现场登记
,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统筹安排入学。

四、登记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滨江新区办事处越江小学校长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515169868(毛老师) 13852621081(张老师)
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2025年招生工作通告
根据《靖江市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南至南横港(新跃桥),沿南横港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南至南环(合兴大桥),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人民路。
二、招生办法
1.报名时间:
7月19日-2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4号楼二楼东
2.家长需要带齐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门卫领取并填写学生信息表后,到报名地点递交相关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信息表和复印件由招生工作人员收存。
3.所有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扫描2025新生学籍信息二维码并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续事宜,请关注靖江教育和学校微信公众号。
三、办理入学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五、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18861029120
(何老师)、
13814460212
(崔老师)
咨询时间:
上午
8:
30
—
11:
30
下午
2:
30
—
5:
30
六、温馨提醒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外国语学校人民路分校
2024年7月19日
靖江市外国语龙馨园学校2025年招生通告
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七年级)招生方案通告如下:
学校施教区
东到十圩港,西到八圩港,南到沿江路,北到富阳路。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
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出生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
2025年7月
小学毕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招生时间
2025年7月19日-20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4:30)到学校一楼图书馆现场报名。
材料要求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⑵新生出生证明。
⑶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⑷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⑸幼儿发展报告书。
初中适龄学生办理入学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⑵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⑶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⑷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
在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材料原件。
咨询电话
小学部:13914539533(何老师)
初中部:13775713918(王老师)

—
2025年东兴镇中心学校
—
招生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5年东兴镇中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学校依据政策、结合实际,按照标准班额,实行计划招生;坚持“零择班”原则,实行均衡编班、平行编班,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
二、学校施教区的确定
学校严格按施教区(东兴镇)划区招生。
三、招生对象
(一)一年级
凡毕业于东兴镇中心幼儿园的大班学生、父母在施教区内打工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外来务工子女(以下简称:“新生” )。
(二)七年级
凡就读于中心学校小学部和惠丰小学的2025年6月毕业的六年级学生,免试升入东兴镇中心学校初中部就读七年级。
(三)其他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四、招生办法
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继续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通过网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入学登记。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9日至7月20日的9:00-21:00,报名方法及流程见附件。
(二)学校审核。时间为7月21日。
(三)现场报名。凡线上审核不通过的(关注手机短信)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网上报名的新生,于7月22日上午8:30-11:00、下2:00-5:00,由家长陪同学生到东兴镇中心学校中、小学部教务处进行线下报名登记。
提醒:线上审核通过的,则无需到学校进行报名。
(四)办理入学登记需出具以下材料:
一年级入学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户口簿;
4.幼儿园大班素质报告书、入学通知书;
5.外来务工子女提供家长暂住证(或社区证明、务工证明)。
七年级入学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居住证;
2.户口簿。
五、咨询热线
东兴镇中心学校初中部
0523-80717639
13815946468(高老师)
19825610490(吴老师)
东兴镇中心学校小学部
0523-80717620
18752674678(张老师)
13775763032(仲老师)
靖江市东兴镇中心学校
2025.7.17
来
源:靖江各学校公众号
版权说明:部分内容、图文来自网络,如转
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
完
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微靖江】渡江、越江、城中、城北…靖江多校招生公告汇总!
正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