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江外国语学校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我校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学校施教区
以阳光大道与姜八路交界为起点,沿阳光大道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阳光大道。(施教区分布图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
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出生的儿童。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招生办法
(一)一年级新生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
7月19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流程及要求:
1.
7月18日下午2:30―6:00
,到学校
南校区南门卫
领取号单。请家长绿色出行,步行来校,
车辆不得进入骥阳路
。在工作时间内有序领号,请勿提前,领号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
一生一号,不得重复领号
(特别提醒:初审号码很重要,务必牢记)。
2.
7月19日―7月22日
,根据
号单规定时间
,由
一名家长
(
无需带孩子
;因审核现场须扫码填写相关信息,家长必须会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建议孩子父亲或母亲参加
)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从
南校区南门
进校,按指示牌到学校
体艺楼一楼
填写相关信息,按先后顺序排队报名、审核材料。
(二)七年级新生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具体要求同一年级新生报名要求。
四、报名
必须
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医学证明;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它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户口簿或其它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4.小学毕业证或其他能证明小学就读学校的相关材料。
(三)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位(多胞胎或符合二孩三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过去三年内,家中一孩已使用过学位,须提供一孩的《出生医学证明》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2.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我校入学条件。
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
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6.拟录取学生名单公布时间:
8月11日至8月14日
。
届时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留心关注。
五、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7315686899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监督电话:0523―85119018 85119009
六、温馨提醒:
(一)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2日17:30。
(二)家长请勿提前排队,排队先后不作为入学依据。现场报名由
一名家长
根据号单通知的时间段,带齐相关材料的
原件和复印件
,从学校南校区南大门进入(车辆不得入内)。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
靖江外国语学校施教区(见图绿色部分)

附件2

靖江市滨江学校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
202
5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将
202
5
年我校小学一年级和七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
学校施教区
靖江市滨江学校小学部:
(
1
)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西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
2
)同康花苑(南区),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靖江市滨江学校初中部:
(
1
)以工农路与东环交界为起点,沿东环向北至虹兴路,沿虹兴路向东至新长铁路,沿新长铁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西至京沪高速,沿京沪高速向北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新洲路,沿新洲路向东至通江路,沿通江路向北至东南环,沿南环向西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工农路(刘村桥),沿工农路(刘村桥)向东至东环。
(
2
)中天城市景园,碧桂园(一期),新世纪壹号小区。
二
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
201
9
年
8
月
31
日
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儿童。
七年级入学对象为
202
5
年
7
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我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七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
招生办法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7
月
19
日
-2
2
日
上午
8
:
00—11:00
下午
2:30
—
5:30
报名方式:
①
7
月
18
日上午
(
7
:
30―11
:
30
),到学校
北门
领取号单(幼升小在北门
西
侧领,小升初在北门
东
侧领,
即领即走,请根据排号单上时间到现场报名
)
②
7
月
19
日
—7
月
2
2
日
,根据排号单
规定时间(勿提前)
,由
一名
家长
携带相关材料的
原件
和
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仔细查点,勿遗漏)
,从学校北门进校,根据志愿者指引到相关教室填写表格
(带好水笔)
,而后再按照先后顺序排队审核材料
(不需要带孩子到校)
。
③
材料审核完毕,关注
学校公众号
,
8
月
11
日
—
14
日查询拟录取信息。
四
报名
必须
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适龄儿童信息材料
(
1
)适龄儿童户口簿。
(
2
)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
3
)适龄儿童父母
(
或其他监护人
)
户口簿、身份证。
(
4
)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
(
如,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
①
外祖父母的户口簿;
②
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
③
新生出生证、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适龄儿童三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儿童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
2.
房产信息材料
(
1
)
商品房
(
以下四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
①
不动产权证
/
房屋所有权证
/
土地使用证
/
房权证。
②
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购房合同。
③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④
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
。
(
2
)
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
拆迁协议。
②
结算清单。
③
水卡、电卡;
202
5
年
1
月至
6
月的水电费发票。
(
3
)
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
社区居住证明。
②
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③
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
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
每次交易
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
④
水卡、电卡;
202
5
年
1
月至
6
月的水电费发票。
(
4
)
自建房及生产队
①
自建房许可证
/
土地使用证
/
房屋所有权证
/
房权证
。
②
水卡、电卡;
202
5
年
1
月至
6
月的水电费发票。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学生信息材料
(
1
)学生户口簿。
(
2
)学生父母
(
或其他监护人
)
户口簿、身份证。
(
3
)使用的房产所有人与学生之间的关系证明的材料。
(
如,学生与房产所有人为外祖孙关系,则需提供:
①
外祖父母的户口簿;
②
母亲的户口簿或出生证;
③
学生户口簿;若外祖父母、母亲、学生人户籍号非同一户,则需提供其他材料以证三代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房产所有人与适龄学生之间的关系链完整。
)
2.
房产信息材料
(
1
)
商品房
(
以下四条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
①
不动产权证
/
房屋所有权证
/
土地使用证
/
房权证。
②
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及购房合同。
③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④
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
。
(
2
)
原拆迁户安置房
①
拆迁协议。
②
结算清单。
③
水卡、电卡;
202
5
年
1
月至
6
月的水电费发票。
(
3
)
二次买卖安置房
①
社区居住证明。
②
安置房拆迁协议书及结算清单。
③
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
若存在多手交易,需提供
每次交易
时的房屋买卖协议及交易凭证
)
④
水卡、电卡;
202
5
年
1
月至
6
月的水电费发票。
(
4
)
自建房及生产队
①
自建房许可证
/
土地使用证
/
房屋所有权证
/
房权证
。
②
水卡、电卡;
202
5
年
1
月至
6
月的水电费发票。
(三)其他
1.
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
3
年内只提供
1
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公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通过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我校就读。
3.
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商业类房产、未交付住房均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
4.
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
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
202
5
年
7
月
2
0
日
。
五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0523-81158009
咨询时间:
上午
8
:
00 — 11
:
00
下午
2
:
00 — 5
:
00

温馨提醒
1.
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线下报名截止时间为
7
月
22
日
17:
3
0
)
2.
填写表格
时,所填写的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户籍、房产等重要信息必须用
正楷
书写,做到一字不少、一字不多、一字不错。如有错误,后果自负。
3.
现场报名由
一名
家长携带相关材料
(所有原件和复印件)
,从学校北门进入校园。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滨江学校
2025年7月16日
靖江市实验学校2025年招生通告

招生通告
根据
《靖江市
202
5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
精神,
现将我校
202
5
年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
一年级(
七年级
)
招生
方案
通
告如下:
一
学校施教区
以渔婆路与骥江路交界为起点,沿渔婆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西至西环,沿西环向南至骥江路,沿骥江路向东至渔婆路。(施教区分布图见附件
1
)
学生
本人或
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
其是否属我校
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
:
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
、
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
等。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
202
5
年
7
月
2
0
日
二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
201
9
年
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
202
5
年
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我
校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一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
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
市教育局
提出申请
。
三
招生办法
7
月
19
日
7:30-11:30,14:00-18:00
,家长到学校
招生报名领号处
(
一年级在二
4
班教室,七年级在二
3
班教室
)
领取顺序号和《靖江市实验学校
202
5
年招生报名家长须知》
。
领取
时
需
登记学生姓名及联系电话;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登记表(见附件
2
),对照样表自行填写好电子登记表初稿;填写完成后,
以所领取的顺序号
+
学生姓名命名
(例如:顺序号为
001
的陈笑笑学生,电子登记表的文件名为“
001
陈笑笑”),最迟在
材料审核前一天
17:00
前,以附件形式
发至学校招生邮箱
syxxzs@126.com
。
7
月
2
0
日
—
7
月
2
2
日,家长按照顺序号上指定的时间段,凭顺序号,带全所有材料到校登记审核。
有不动产权证,且产权人为学生父母,同时父母和学生为泰州市内户籍,并且在同一户号下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进行网上报名。
学校将安排专门人员指导网上报名。
四
报名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
一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新生出生证;
3.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
5.
幼儿素质报告书。
(
二
)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
三
)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
,
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校就读。
有效佐证材料
包括:
①房产交易期间的买卖合同和交易凭证(收付款凭证、银行交易流水等
)
原件及复印件
(
材料上涉及到的人员信息需完全一致
)
②社区居委的居住证明原件
(
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③近半年的水费
(*)
、电费
(*)
、 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缴费凭证、网络费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或由相应的运营公司营业厅出具的加盖公章及责任人签字的流水
(
带
*
为必需材料
)
五
其他
1.
学校对施教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
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对靖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子女等入学,由学生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于
202
5
年
7月
19
日
—
7
月
2
2
日到学校填写审批表,再将审批表、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对应初审部门。经分类初审、部门联审、复核终审并公示通过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3.
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
拟录取学生名单公布时间:
8
月
11
日至
8
月
14
日
。届时将在学校微信公
众号发布公告,请留心关注。

本方案由靖江市实验学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23—84854192。
靖江市实验学校
2025年7月16日
靖江市靖城中学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靖城中学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
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与南横港交界(新跃桥)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东至十圩港,沿十圩港向北至北环,沿北环向东至城东大道,沿城东大道向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东环,沿东环向南至工农路,沿工农路向西至十圩港(
刘村桥
),沿十圩港向北至南横港,沿南横港向西至人民路(新跃桥)。
二
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具有施教区内常住户口以及监护人(或本人)有效房产的202
5
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二、招生流程
1.
报名时间:7月
19
日-
22
日(上午8:30―11:
00
;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靖城中学“三合一”教室。
2.
报名学生家长
(带笔)
到学校门卫处领取号码单,扫描靖城中学微信公众号,根据样表展板,初步了解填报情况。家长进入学校后,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3.
家长需带齐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号码单约定的时间到学校
“三合一”教室
填写学生信息表,听通知并现场初审。所有证明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放在透明笔袋中,第一张为学生信息表,后面依次为材料复印件。
4.
所有初审合格的学生家长,扫描202
5
级
新生学籍信息二维码并
根据户口本
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三
办理入学登记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一、学生信息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
房产信息材料
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
,
商业类房产不作为招生入学的有效房产)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
、
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
四
其他
1.
以上有效证件的签发日期截至202
5
年
7
月20日
。证件不全者或材料不符审核要求的需要提供补充材料方可报名。
2.
如出具假证件或假证明影响学生就读,本校概不负责。
3.
相关信息可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0523-89109212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30

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
.
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靖城中学
2025年7月16日
靖江第三中学2025年招生通告

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第三中学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
学校施教区

以人民路与江平路交界为起点,沿人民路向北至真武河,沿真武河向西至渔婆路,沿渔婆路向南至江平路,沿江平路向东至人民路。
二
招生办法
1.报名方式
由家长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从学校北门进入,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阶梯教室,按先后顺序排队报名审核材料。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7月19日-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
必须提供的有效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纳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
根据《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若干促进措施的通知》(靖建〔2024]48号),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非自身原因不具备办理不动产证条件的业主,其适龄子女入学,新建商品住宅类房产网签备案合同可作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需提前准备好居住证、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户口簿、租房合同。
四
其他
1.学校对施教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同一住房,3年内只提供1个学额(多胞胎或符合二孩政策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居住不少于半年的有效佐证材料,并经相关部门调查走访、逐级审核后,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3.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4.提供的所有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必须与实际情况一致,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报名后,学校将组织复核,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五
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
13961029306
0523-84935201
咨询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温馨提示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
.
进入学校后,家长要文明有序,听从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安排。
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靖江市第三中学
2025年7月17日
靖江城南办事处中心校2025年招生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中心校实际,现就做好城南办事处中心校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泰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更好地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严禁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2.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3.学校依据政策、结合实际,按照标准班额,实行计划招生。
4.坚持“零择班”原则,实行均衡编班、平行编班,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小学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入学对象为2025年7月小学毕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证明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确认。
学校施教区
根据各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各区域的生源情况确定学校施教区。学生与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以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准)是确定其施教区的主要依据。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为: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施教区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买卖房屋,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包括买卖合同、银行交易流水、水电费发票等)。非同一家庭成员以赠予、购买等方式获得部分产权的住宅类不动产不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一)莲沁小学一年级新生
莲沁小学施教区:以姜八路与中洲路交界为起点,沿姜八路向南至苏源热电路,沿苏源热电路向西至四圩港,沿四圩港向北至横港,沿横港向东至城西大道,沿城西大道向南至中洲路,沿中洲路向东至姜八路。
1.凡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指定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参加莲沁小学的招生。
2.
凡户籍在施教区内的
适龄儿童,
可参加莲沁小学的招生。
3.在莲沁小学施教区无固定住房、无户籍的
适龄儿童,但在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和城南办事处中心幼儿园长盛分园就读的学生。
(二)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一年级新生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以沿江高等级公路与姜八路交界为起点,沿沿江高等级公路向东至荟民路,沿荟民路向南至长江边,沿江堤向西至四圩港,沿四圩港向北至苏源热电路,沿苏源热电路向东至姜八路,沿姜八路向南至沿江高等级公路。
1.凡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居住房在指定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可参加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的招生。
2.在城南办事处中心校所属幼儿园就读的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
(三)城南新区中学七年级新生
1.莲沁小学、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内六年级毕业生;
2.在莲沁小学、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小学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
(四)融合教育
残疾儿童少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接受教育的方式。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学校地址:靖江市纺织西路,联系人:曹青,联系电话:15952633660);盲聋哑儿童到泰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实施仲裁。
(五)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企业引进人才子女等入学,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招生办法
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继续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少年等可以按时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方法及流程请关注“靖江教育”微信公众号7月15日发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流程》,按照图片介绍和视频讲解进行线上报名。线上报名时,填报信息务必细致、规范。线下报名时间为7月19日-20日,线上报名时间为7月19日-20日。各学校要做好招生报名前的宣传培训、报名过程中的答疑指导、报名后的资格审核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为便于学校及时了解登记学生情况,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于2025年7月19日、20日到所在施教区学校现场报名确认。
(一)报名时间
上午8:30—10:30,下午2:30—4:30
(二)报名咨询
1.咨询电话:
靖江市莲沁小学:石老师
13914531039
江阴
–
靖江工业园区小学:夏老师
13812397505
靖江市城南新区中学:徐老师
13814467088
吴老师
13961015390
2.咨询时间:上午8:30—10:30 下午2:30—4:30
报名资料提供
(一)小学适龄儿
童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5.幼儿发展报告书。
(二)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办理入学登记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3.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4.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
(三)在施教区无合法固定住房学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暂住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城南办事处中心校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的同志参与招生工作,耐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妥善受理有关问题。
(二)规范信息采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认真审核材料。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把好报名登记关,审核材料要细致、慎重、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涉及招生各环节相关人员的教育,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在招生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各种干扰,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对招生过程中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众不满、投诉的事件,中心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学籍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控制班级规模,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为新生注册学籍,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附件
靖江市学生入学信息登记表

(扫码查看)
靖江新港城初级中学2025年招生通告

靖江市新港城初级中学
202
5
年招生公告
根据《
靖江市
202
5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的通知要求
,现将
202
5
年
靖江市
新港城初级中学初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
招生对象
初一年级
(
七年级)
入学对象为
202
5
年
7月
小学
毕业的学生。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三
、
招生办法
报名
方式
: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
7月
19
日
–
22
日
报名地点:
靖江市
新港城初级中学报告厅
工作时间:上午
8:
3
0-11:00,下午2:00-
4
:
3
0,请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四
、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
.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包括: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自建房手续(自建房土地证、房产证
、
社区
/村出具证明
均可)、拆迁安置协议、房屋买卖协议等
.
2
.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就读需提前准备好
父母
居住证、户口簿
(
户口簿必须包括户主页、父母页和子女页)
、
租房合同
、
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
。
4.如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学区购置了房产,只需要提供上面第一条和第二条的相关材料就行。
5.学生小学毕业证。
6.
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
202
5
年
7月
2
0日。
7.
所有材料
需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
学校存档。
五、学校施教区
安宁村
、
创新村
、
大觉村
、
丹华村
、
丰宁村
、
富民村
、
海圩村
、
红旗村
、
黄普村
、
荷花村
、
江平村
、
民政村
、
筱山村
、
斜桥村
、
新华村
、
新木村
、
新港
居委、
港阜社区
、
东阜社区
、
兴阜社区
、
新纪元社
区、锡钢花园、康润小区
六
、其他相关事项
1.家长在规定的时段报名,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2.每位学生由一位监护人进校报名(学生可以不来),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3
.
学生监护人对提供材料
的
真实性负责,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入学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教育部门将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用虚假材料骗取的入学资格,教育部门将视情核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4
.
报名咨询电话:
吴老师:
13775765709
严老师:15961062826
5.
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202
5
年
8月8日
查询方式:学校公众号扫码查询
靖江市新港城初级中学
202
5
年
7月
12
日
西来镇土桥实验学校2025年一年级

招生公告


我
们
招
生
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靖江市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西来镇土桥实验学校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01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不通过笔试、面试(谈)、评测等方式招生,不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学校依据政策、结合实际,按照标准班额,实行计划招生。
EDUCATION
02
招生对象

1.入学对象为
2019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
出生的居住在西来镇的儿童,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2.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EDUCATION
03
招生办法

一、现场报名
1、7月
19
—7月2
2
日至西来镇土桥实验学校现场办理。
报名登记时间:
上午8:00—10:30;
下午14:00—16:30
登记地点:
西来镇土桥实验学校南大楼一楼 一(1)教室
二、线上报名
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线上报名(方法和流程另行发布)
EDUCATION
04
材料要求

第一类:
具有西来镇户籍的新生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
新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
外来
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除上述第一类
2
种材料,同时还须提供
暂住证
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5年7月20日。
EDUCATION
05
新生入学报名群


靖江市季市镇中心小学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靖江市季市镇中心小学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贯彻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和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更好地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区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以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保障适龄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严禁学校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2.严禁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3.学校依据政策、结合实际,按照标准班额,实行计划招生。
4.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均衡分班,严禁分设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三、招生办法
今年招生入学继续使用“泰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网上报名时间:7.19-7.20。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儿童少年等可以按时到校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季市镇中心小学校史馆内(进校第一幢楼)。
报名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一7月21日。早上8:00-10:30,下午14:00-17:00
招生入学报名工作小组如下,欢迎咨询:
朱锡明 13914507366;丁亚新 15189933067;
杨 帆 13515161833;于 颖 15261036393;
1.以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以百花港为界划区招生。百花港以西属我校施教区,紧邻百花港两侧的住户子女可自愿选择到我校或长安学校就读。
2.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
3.外来务工及镇区无合法固定住房的家庭,其子女已到入学年龄,可凭户口簿、居住证、身份证、用工合同或合法经营的相关证件,就近到我校或长安学校报名登记。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四、报名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学生和学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主体。学校作为招生入学的工作主体,要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畅通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就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回应群众关切;要对新生报名、信息审核、公示确认、录取注册等环节认真把关,及时收集材料、准确发布信息、严格审核标准、规范录取流程。
2.严格学籍管理。学校应严控班级规模,按照省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帐中疑似辍学和辍学学生信息,加强与政府、家庭和社会各方的联动,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并全力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3.规范信息采集。学校要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省市相关文件明确的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靖江市季市镇中心小学
2025年7月16日
来
源
:靖江各学校公众号
版权说明:部分内容、图文来自网络,如转
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
完
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微靖江】外国语、滨江、实验…靖江各学校招生公告发布!报名时间定了
正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