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下同)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含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下同)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二、生育津贴计发天数是多少?
1.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另外,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能够同时提供结婚证和生育服务登记信息等相关材料或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得相关信息)的,增加6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3.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4.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5.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6.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男职工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三、发放生育津贴,需要参保职工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生育津贴发放条件为,职工生育时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连续参保缴费满10个月。省内跨统筹地区连续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对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的,由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时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
四、符合发放条件的参保职工,若生育后未能及时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还能获得生育津贴吗?
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医保信息系统对应45个自然日)内未提供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的,生育津贴仍按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4号,以下简称:《规定》),通过原渠道原办法发放给用人单位。
五、生育时处于参保缴费状态,但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0个月,还能获得生育津贴吗?是否有时间限制?
职工生育时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但连续参保缴费不满10个月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医保信息系统对应45个自然日)内应提供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医保经办机构在其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且职工提供完整准确信息后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若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医保信息系统对应45个自然日)内未提供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的,生育津贴仍按照原渠道原办法发放给用人单位。
六、参保职工生育后,生育津贴如何发放到职工?
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参保人员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个人网厅“生育津贴发放个人”模块核对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并确认;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金额,并将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医保经办机构在将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给职工的同时,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等渠道,将具体发放信息告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
一、个人银行信息维护
方式一:
江苏医保云APP
第一步:参保人下载江苏医保云APP,点击个人中心进入登录/注册页面,点击注册并登录即可完成注册。

第二步:打开江苏医保云APP,点击办事大厅-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页面显示个人信息,可核对数据并修改银行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办理完成。

方式二:个人网厅
第一步:进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平台(https://ybj.jszwfw.gov.cn/#/Index),点击个人登录,选择使用江苏医保云APP账号登录,江苏医保云APP账号需实名认证过且认证成功后修改过一次密码,才能成功登录个人网厅。

第二步:进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页面显示个人信息,可核对数据并修改银行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办理完成。

二、待审核资料上传
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参保职工,同时具有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等信息,但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医保信息系统对应45个自然日)内完成下述操作。
打开江苏医保云APP,点击办事大厅-我要办-生育报销,选择“生育津贴支付”,可上传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病历资料等材料。
注意事项: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住院记录、出院小结等。住院分娩的,应上传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病历资料等材料;计划生育的,应上传病历资料。

三、查询生育津贴信息
(下述两种方式选择其中一种即可)
方式一:江苏医保云APP
打开江苏医保云app,点击办事大厅-我要查-生育津贴查询,生育津贴查询页面显示已经核定的信息。

方式二:个人网厅
进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点击个人登录-我要查-生育津贴信息查询,可选择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点击查询,生育津贴信息明细显示相关个人信息。

七、参保人员同时具有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等信息,但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平台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获得的,参保人员如何提供?
参保人员通过登录江苏医保云APP,点击“办事大厅”-“我要办”-“生育报销”,选择“生育津贴支付”,可上传结婚证、生育服务证、 出生医学证明、病历资料等材料。
来源:
靖江医保,泰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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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微靖江】靖江生育津贴怎么领?条件+流程+查询,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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