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靖江】靖江医保相关便民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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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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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

(一)参保登记

1.单位参保登记

申请材料明细
(一)窗口(线上)办理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实现政务数据共享的可不提供)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单位首次新参保需提供单位开户银行账户信息

(二)联办建立登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一)窗口(线上)办理流程

1. 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窗口(或线上根据提示提交材料)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二)联办建立登记流程

1.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等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接收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交换的数据;
3.根据数据直接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否
温馨提示
(一)参保登记含新参保、暂停参保、注销登记、单位拆分、合并、分立等相关内容; 
(二)推进“就业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理。

2.职工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明细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下同)
备注:1、特殊人群还需提供①港澳台人员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②外国人参加在职职工医保的,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③在职转退休的,需提供退休审批材料;2、 参保人员死亡的,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3、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后,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窗口(或在线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否

温馨提示

(一)职工参保登记包括职工因调动、工作变动、死亡、出国定居、参军、退休等发生的参保状态变更登记;
(二)(二)推进“就业登记一件事”、“退役军人一件事”“退休一件事“身后一件事”等事项一次办理。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办理材料明细
有效身份证件
备注:1、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户籍、学籍、长期居住、资助参保、监护关系、军人身份等信息的,需提供对应辅助材料;
2、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的情形后,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告知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居住地所在村(社区) 、乡镇(街道)医保或社保经办服务窗口(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否
医保费用:2026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一般居民520元/人(含长护险20元),学生儿童250元/人

(二)参保信息变更

1.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明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变更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银行账户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办理流程
(一)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变更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否
温馨提示
参保单位应无欠费、断缴等情况

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明细
(一)单位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二)个人申请: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备注:变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无需提供变更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一)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变更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或在网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申请办理;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否

3.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办理材料明细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备注: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应提供必要的对应辅助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办人携带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或在网
上根据提示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填写相关表格;
(二)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三)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是否收费:否
温馨提示
居民医保信息变更包括一般信息变更和参保状态变更(包括暂停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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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限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起付线:起付线是指个人年度内需要自行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后的费用才能进入报销范围。靖江医保的起付线标准通常为年度内累计1500元。
2.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靖江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来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0%-90%,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为50%-70%。
3.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靖江医保的年度最高报销限额通常设定为5万元至10万元不等,具体数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限额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的起付线标准通常为年度内累计500元。
2. 报销比例:起付线以上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来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50%-70%,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为30%-50%。
3.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城乡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报销限额通常设定为2万元至5万元不等,具体数额同样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进行调整。

(三)影响靖江医保报销限额的因素

靖江医保报销限额的设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
1. 经济发展水平:靖江医保报销限额的设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越强,报销限额也相应提高。
2. 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医保基金是保障医保制度正常运行的基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报销限额的设定。
3. 医疗费用水平:医疗费用的上涨是导致医保报销限额提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三、门诊慢性病种类及报销政策是什么? 

门诊慢性病种类共44种,分为两类。一类门诊慢性病:阿尔茨海默症、白塞氏病、癫痛、多发性肌炎/多发性皮肌炎、风湿性心脏病、干燥综合症、肝功能衰竭、高血压(高危、极高危)合并靶器官损害或临床并发症、慢性心力衰竭、骨结核、冠心病(限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和支架手术后抗凝治疗)、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扩张型心肌病、淋巴结核、慢性肾脏病2期、慢性肾炎、慢性萎缩性胃炎、慢性阻塞性肺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帕金森氏病、视网膜黄斑变性、糖尿病出现并发症、银屑病、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肝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脑性瘫痪、 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肺纤维化等共33种。
二类门诊慢性病: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血管炎、系统性硬化症、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颅内良性肿瘤等共11种。
报销政策:参保人员按照规定经申报备案后,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一个结算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超出200元的费用市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0%、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按照本地政策执行,办理转诊备案的报销比例为45%。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的报销比例为30%。
年度限额标准为:一类慢性病2500元,二类慢性病5000元。参保人员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限额标准为5000元。
符合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诊断标准且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但不符合上述慢性病条件的“两病”患者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后,在泰州市内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对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或降血糖药品费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起付标准为20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实行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 患有“两病”之一的,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两病”患者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泰州市外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待遇标准与市内一致;按规定办理转外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要求直接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报销比例在转诊基
础上降低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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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参保人未办理异地就医或者医院未开具《靖江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自愿到外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到市医保中心或者附近为民服务中心直接办理无医院转诊备案,或者工作日拨打市医保中心电话备案 (职工医保: 80292301;居民医保80292318),备案成功后可在异地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门诊、住院都可),报销比例执行泰州市未办理医院转诊备案手续医保待遇下降10%政策。
如何开具《靖江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
参保人员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靖江市人民医院、靖江市中医院、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具《靖江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医院医保办盖章并备案,无需再至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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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或支付宝进行。 APP激活需下载APP并注册认证;微信激活可通过支付或关注公众号后激活;支付宝激活则在卡包或市民中心中领取并激活。 激活过程中需确保网络通畅,按提示输入信息完成认证。
(1) 支付宝实名认证用户在支付宝搜索“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激活。激活后,可在支付宝“卡包”-“证件”中查看或使用。
(2) 微信实名认证用户在微信搜索 “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激活。激活后,可在微信“我”-“卡包”-“票证”中查看或使用。
(3) 微信关注公众号“靖江医保”-掌上医保-医保码,按提示激活。激活后,可在微信“我”-“卡包”-“票证”中查看或使用。
(4) 在安卓手机“应用商店”或苹果手机“App Store”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江苏医保云”,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江苏医保云”APP,点击下方“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激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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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政策结算。 2025年,参保职工的门诊费用重新累计,达到起付标准后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因此,并不存在“年底清零”和“政策取消”的说法。 请广大职工医保参保群众理性购药,无需囤药。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准确宣传医保政策。

拟将泰州市张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靖江城西大道店、泰州市张氏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靖江中心店2家药店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你好,这里是微靖江!我们为你准备了实用、便民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民生、办事、旅游、交通、教育…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目前正在陆续更新中,如果你有想了解的靖江本地便民信息,也可以投稿给我们,我们帮您跑腿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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