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靖江】靖江失业金申领详解!能领多少、怎么领,全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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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失业金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含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失业金发放标准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为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四、失业金能领多久
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
五、如何申领失业金
1.网上申领流程:申请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在“就业创业”模块进行个人失业登记后,在“社会保险”的“失业保险”模块中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2.现场申领流程: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申报材料至市人社局就业管理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3.联系方式:0523—80292393、80292380。
温馨提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为领金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停止发放后,不再代缴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请注意个人医疗保险的衔接。根据有关规定,个人出现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出境定居、主体消亡等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及时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来源:靖江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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