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靖江一村委合作社被罚5.26668万元。事由为该合作社作为建设单位,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建设富民项目二期工程。

在微靖江APP上,有网友多次发帖就此事提出质疑。
在微靖江APP上,有网友多次发帖就此事提出质疑。
网友表示,在建的项目公示日期是2026年3月,但在公示前
一年,建筑主体就已经在施工建设中了。
网友表示,在建的项目公示日期是2026年3月,但在公示前
一年,建筑主体就已经在施工建设中了。


近日,靖江长安一村民也在微靖江app反映存在类似情况,在未有任何公示公告的情况下,村里已经在围田施工。
法律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施工许可证是建筑工程合法开工的前提条件,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属于违法行为,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必须依法申请施工许可证,确保工程合法合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甚至引发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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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微靖江】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靖江一村委违规建设被罚
正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