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 “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医疗保障事业长远发展。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效果,强化守法自律意识,现曝光3起医保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希望大家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共同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
案例1
参保人朱某某欺诈骗保案
2022年1月,参保人朱某某被施某某驾车撞伤,先至靖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自述“车祸致头晕胸痛不适2小时”,自行承担相关医疗费用。后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就诊,以“1小时前走路摔倒致头痛、头晕不适”为由办理住院,住院期间,朱某某隐瞒第三方责任并申请医保结算,涉嫌骗取医保基金8319.39元。
靖江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家医疗保障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2
泰兴市某霞大药房销售回流药案
2025年6月,泰兴市医疗保障局查实泰兴市某霞大药房存在“销售医保基金支付的回流药”的违规情形,涉及违规金额159.5元。
泰兴市医疗保障局依据《泰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泰兴市某霞大药房退回基金损失159.5元,并处30%违约金47.85元,解除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案件线索同步移送市场监管部门。
案例3
泰州市海陵某口腔医院虚构医疗服务项目案
2023年至2024年,泰州市海陵某口腔医院存在部分住院患者影像检查有收费,实际未开展检查的情况,涉及违规费用4310元,其中2130元该院在自查自纠时已主动退回。
泰州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和《江苏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相关规定,责令海陵某口腔医院退回基金损失2180元,对虚构医药服务项目行为处骗取金额2倍罚款4360元,暂停该院住院部6个月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案件线索同步移送卫生健康部门。
医保基金安全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守护。泰州医保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医保部门将持续强化监管力度,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以 “零容忍” 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坚决守牢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来源:泰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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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微靖江】隐瞒真相骗保八千余元!靖江一人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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