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靖江】违规使用多种过期食品原料,靖江一餐饮店被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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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靖市监处罚(2025)7-009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07-25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2,000元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2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小餐饮监督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违法事实:
经营中查见:
永超?香汁海白菜1箱,已开封使用,保质期3个月,生产日期20241112,进价36元/箱;
永超?红油百角1箱,已开封使用,保质期3个月,生产日期20241226,进价36元/箱;
花椒1瓶,已开封使用,生产日期2024年3月21日,保质期12个月,进价8元/瓶。
上述过期食品货值金额无法计算,检查现场当事人已自行下架销毁。当事人未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处罚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第十八条第三款
处罚机关: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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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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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微靖江】违规使用多种过期食品原料,靖江一餐饮店被罚款2000元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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