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
苏
省
靖
江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已受理
靖江锦艺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锦艺置业
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靖江市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管理的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本院决定由评审工作小组对工作方案进行评分,确定入围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并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破产管理人。
企业基本情况:
锦艺置业公司
于
20
19
年
11
月
7
日经靖江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设立,住所地位于
靖江市城南世纪广场二区
5 幢 712,股东为郑州翰园置业有限公司,现已停业。
执行过程中,
本院已拍卖成交该公司名下房产一处,扣除拍卖相关手续费及税费后,剩余款项
137097.37 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4 日,本院立案执行的以
锦艺置业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未履行完毕的案件共
25 件,尚未执行到位标的金额共计 17610659.19 元
。
另,靖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锦艺置业公司名下映月春风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相关事项备忘录中记载了该公司的资产情况。
报名条件:一、报名机构限于江苏省范围内的各社会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清算事务所)及具备破产管理人资格个人;二、有一定破产管理工作经验;三、
202
4
年、
202
5
年度执业过程中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
. 罚或处分;四、202
4
年、
202
5
年度在本院未有被指定管理人后又弃权的情况;五、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的情形;六、参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含联合报名体)已是靖江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或已经申请成为临时会员
。
报名方式:有意成为本案破产管理人的,请于
202
6
年
4
月
24
日下午
5 时前(收到时间)向本院立案庭鉴定部门顾敏提交书面的《破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八份及 PDF 格式
电子光盘。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申报人的规模实力、业绩证明、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在办破产案件数量和进程等
。另外须提供
接收相关信息的联系人
、
手机号码,以及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送达地址。
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可以联合报名参与
本案破产管理人
的选任,联合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原则上不超过两家,且为不同类型中介机构或个人。
本院将组成管理人选任评审工作小组,对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提交的《方案》进行评审打分,遴选出前五名参加摇号,确定一名首选成员,一名备选成员。申报的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在接到本院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应委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到达本院摇号室参加摇号选任,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选任。
二
○二
六
年
四
月
十八
日
来
源:靖江市人民法院
版权说明:部分内容、图文来自网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 请联系我们。
完

本文原载于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原文链接:【微靖江】靖江一房企破产清算!法院最新公告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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